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3-11 16:34  

    尊敬的广东省全体知识产权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的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司法案例的学术研究价值,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涉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示范、借鉴作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继2017年至今成功举办四届“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发布会”之后,将于今年4月底举办“第五届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发布会”,现面向广东省全体知识产权界人士开展“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案例要求:案例须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审结生效的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生效时间以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为准。一审生效案件需提交判决生效证明,二审案件如已被申请再审并决定提审中止执行的案件不得参加评选。

    (二)承办人要求:案件一方当事人为广东地区当事人、案件承办人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参评)阶段:发布之日起至2021325日。参评者自行下载附件表格并填写,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hngjzscqyjy@163.com。因主办单位将对最终入选的“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进行公开宣传,请参评者妥善处理敏感信息。

    (二)评选阶段:202141日——2021410日。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拟定候选案例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1411日——2021420日。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官网对拟定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及宣传:在“第五届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发布会”上进行集中发布。

    (五)本次活动全程不收取费用,相关证书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

    三、申报方式

    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325日。请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将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参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裁判文书、判决生效证明、代理词、起诉状、答辩状等)的电子材料发送至hngjzscqyjy@163.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姓名+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和入选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15902086379

    邮箱:hngjzscqyjy@163.com

    附件2020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参评表

     

    附件【附件:2020年广东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参评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