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正文
    上海高院发布十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件之七:某口罩机生产企业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案
    2020-11-20 22:19   北大法宝

    上海高院发布十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件之七:某口罩机生产企业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案

    基本案情】

    安徽省黄山市某口罩机生产企业因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涉诉。2020年2月6日,该企业请求法院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称,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口罩紧缺,急需口罩生产设备。2月初,申请人收到了安徽省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调拨令》,黄山市人民政府也收到其他地区政府的函件,请求马上组织该企业恢复生产口罩机,以解燃眉之急。由于恢复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故恳请法院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了担保。

    处理结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就该案解除保全事宜进行了评议,考虑到疫情的严重性以及口罩生产的紧急性,从大局出发,合议庭一致同意在确保合法的前提下,尽快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担保材料以及提交的《调拨令》等文件原件后,于2月8日即依法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移送执行局。当天,执行局以最快的速度解除了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

    典型意义】

    疫情当前,口罩是紧缺防疫物资。本案中,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不到48小时的时间里,审执密切配合,及时解除口罩生产企业的财产保全,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口罩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