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胡充寒
学历: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
职称:教授
主要简历:
1981年9月-1985年7月,在湘潭大学本科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5年9月-1988年7月,在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2006年-2009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得博士学位;
1988年-1997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8年-2003年,在佛山大学政法学院先后任教授、系主任、副院长、院长;
2003年-2012年,在佛山市中级人民任高级法官、法院副院长;
2013年,在佛山市政协法制委任主任;
2013年-2014年,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任法学院教授;
2015年-2018年,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任法学院院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民商法
社会兼职:
广东省高校本科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并兼华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五所大学兼职教授。
主要学术荣誉称号:
2010年9月获得第二届中国科学技术法学奖 :优秀人才奖
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获奖:
1.2010年第二届中国科学技术法学奖:优秀人才奖;
2.《我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的现实考察与正当性构建》(论文),载《法学》2011年,获2012年度中国科技法学会优秀论文奖; 2013年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3.《刑事司法谦抑原则的法哲学思考》(论文),载《湘潭大学学报》,2010年获人民法院报社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征文一等奖;
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混淆标准的反思与重构》(论文),载《法律适用》,2010年获“东莞杯”征文比赛三等奖(《法律适用》杂志社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联合颁发);
5.《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理论与实务研究》(专著),2010年获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佛山市人民政府颁发)。
主要项目:
1.主持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广东陶瓷行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研究”;
2.主持中国行为法学会2010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非诉处理机制研究”;
3.主持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项目“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研究”;
4.参与(排名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知识产权交叉案件合一审判模式的司法公信力研究”;
5.参与(排名第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知识产权交叉案件专门化审判改革研究”;
6.参与(排名第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知识产权交叉案件合一审判模式的司法公信力研究”。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邮编:510420
电子邮箱:hchfosh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