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8章为"专利的实施与运用",从六个方面对专利法加以了修改:专利行政部门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原则性规定;国企涉及公益的发明专利之强制许可;国立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职务发明中促进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实施的规定;增设当然许可制度;增设标准必要专利的默示许可;关于专利权出质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得有失,经修改和完善之后,与原《专利法》第6章结合,可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的华丽转身,即由"确权"和"保护"二元结构,转变为"确权""保护"和"运用"三元结构。
关键词:《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8章; 专利转让与许可使用; 二元结构; 三元结构;
DOI:10.16092/j.cnki.1001-618x.2017.07.005
分类号:D923.42
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2017年07期
ISSN:1001-61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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