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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之四:敦骏公司诉虹联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成果
    2020-11-20 22:16   北大法宝

    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之四:敦骏公司诉虹联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成果

    (一)基本案情

    敦骏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享有“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该专利为涉网络通讯领域方法发明专利。2017年11月,敦骏公司主张虹联公司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的多款无线云AP、智能无线云平台产品使用了Portal认证,侵犯了涉案发明专利权,给敦骏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虹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600万元。

    (二)裁判结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虹联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在认证开关开启的情况下,使用过程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限定的步骤完全一致,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害,且因侵权行为获取了原属于专利权人的利益,显失公平,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涉案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产品的数量、涉案专利对侵权产品利润的贡献率等因素,酌定虹联公司赔偿敦骏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2020年5月26日,判决虹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敦骏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102万元。

    (三)典型意义

    科技创新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加强对专利成果的保护对企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人民法院通过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准确解释,并结合被诉侵权产品特点,依法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有力打击侵犯企业专利技术行为,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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